對發票這件小事,遇上了寶貝也變的笑料百出XD
話說9-10月的發票,我拖到前幾天才拿出來對,
剛好寶貝也在我旁邊,所以我們決定分工合作,我來整理不同月份發票,寶貝來對號碼!
發票已對了大半去,我本來心中也不抱持會中獎的想法.....
忽然間,寶貝開口了!!
說:寶貝呀~你Zara還有買褲子喔??
寶貝呀~你Zara還有買褲子喔??
寶貝呀~你Zara還有買褲子喔??
我心中一個納悶!!!什麼Zara!?什麼褲子!?
但飛快的2秒時間我就已回想到我確實在某天...跟寶貝報告買了Zara一個包包,
但其實還有偷買牛仔褲這件事XD
證據如下:
但這時我知道我不能慌!!
先跟寶貝演了失憶的戲碼:「褲子!?什麼褲子我看看?」
然後接過了發票:「喔~對啦,還有買褲子,牛仔褲嘛!」←要講得雲淡風輕
最後再給寶貝一個傻笑!結束~
但這過程我還是忍不住笑場了,寶貝也笑了,哈哈哈哈哈!
這種抓到老婆偷買東西的感覺是什麼啦!!!!
唉唷!怎麼這麼好玩~
再來可是重頭戲了!!
寶貝結束了抓包老婆偷買褲子後,又再次開口了!!
說:「寶貝,兩百」
我立刻驚叫:真的假的~~~~立馬抓來一看!!
天那,有沒有這麼微妙!
仔細看了發票的購物明細,那是我們交往前,在我家巷口7-11約會買的那張發票呢!!
有圖有真相:
唉唷~~羞!
那時候我們可是第一次單獨出去唱歌後,第一次的幽會呢!
記得晚上不知道聊了什麼,想喝點小酒,寶貝就說走阿!我也說走阿!!
就這樣在7-11見面了~
我買了喜歡喝的哈密瓜調酒跟巧克力餅乾,寶貝因為剛跟朋友吃完消夜所以沒有買東西,
就這樣在7-11外面聊天,我還分了酒給寶貝喝呢!
而且那時候還很驚訝原來寶貝還沒有回家,想說寶貝應該很累了還跑來找我,也是種很妙的感覺(羞)
寶貝呀~你說我們是不是真的註定好了?還給我們中200XD
最後結論的結論:
1.對發票中獎很開心
2.發票是絕對有力的證據,若偷買東西記得藏好
3.跟寶貝做任何事情都很好玩
4.跟寶貝果然是命中註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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